云南省财政厅检查2017年决算反馈会
按照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核查的通知》(云财库〔2018〕50号)要求,省教育厅被选为2017年部门决算核查部门。省财政厅委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9月27日至9月30日对我校进行决算检查,在进行3天的检查后,于30日对检查工作进行反馈。
一、关于固定资产
1、建议土地使用权应放在无形资产。
情况说明:财政厅系统将土地计入固定资产,我们无法调整。
2、建议固定折旧按月计提。
情况说明:学校的资产管理由国资处进行管理,依托财政厅软件计提折旧,根据现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制度,先付款后记账的滞后性,无法按月计提。
3、建议购买服务系统软件计入固定资产。
情况说明:计财处认为购买的软件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,有使用年限的限制所以计入固定资产,但国资处计入无形资产。
4、建议2018年至少进行一实物资产盘点。
情况说明:会与国资产进行沟通,并上报学校领导进行资产盘点。
二、往来款挂账问题
建议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及时处理。
三、发票不合规存在名称不全或者发票带后缀。
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仔细核对检查发票。
情况说明:在2017年5月之后,对发票的规格向全校教师进行过说明,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仔细谨慎,杜绝发票合规的情况。
四、扩大开支建军节、春节慰问等。
建议工会经费少,应减少开支。
情况说明:慰问的文件由学校制定,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,而且由来已久。
四、关于基建并账问题。
建议按审计要求相关制度按月并账。九千万短期借款,建议放往来款。
计财处虚心听取专家们的建议,并将反馈的结果及时上报相关领导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、审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,查缺补漏,不断完善。